地方税务局注销申请(此项内容为工商局注销所必需条件):
所需资料:
Ø代表处出具撤消申请(代表处章,首代签字)
Ø总部出具代表处撤消申请(总经理或者董事签字,总部有公章请加盖公章,如果有授权人代签,需要授权书)
Ø总部出具首代离任证明(首代为外籍人士需要准备)
Ø最近3年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税收缴款书包括:营业税、外籍个人所得税、中方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
Ø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地税代码章
Ø税务登记表(原件)
Ø营业税界定通知(原件)
Ø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Ø近三年的所有合同(复印件)(贴足印花税)
Ø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Ø代表处注销前审计报告(原件,采用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据实申报的代表处需要提供)
Ø如首代在代表处未成立时即到任,需要总部出具到任时间证明
Ø《纳税清算申请表》(由我们从税务机关领取,协助代表处填写后需签章)
Ø《代表处注销情况登记表》(由我们从税务机关领取,协助代表处填写后需签章)
解决提示:如果代表处有外籍员工,需要先办理外籍个人所得税注销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首席代表需要提供:
Ø总机构出具的离任证明;
Ø离任年度及离任上一年度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Ø境外有职务,按天纳税的,需要提供护照完整复印件(包括空白页);
Ø离任月份按天计算纳税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或机票复印件
一般代表需要提供:
Ø代表处处具的离任证明;
Ø离任年度及离任上一年度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Ø境外有职务,按天纳税的,需要提供护照完整复印件(包括空白页);
Ø离任月份按天计算纳税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或机票复印件
如涉及税务局年度汇算清缴的补税或者退税,需将此类缴款书一并附上;
代表处提供的营业税,所得税,中、外方个人所得税缴款书需和各年度审计报告相一致(所有数额以审计报告为依据);
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完成注销登记
此项工作由于资料及税收问题可能延误时间。直至准备齐全资料或缴齐罚款作为完备资料的标志。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深圳北站东广场汇德大厦29楼
电 话:0755-83309923 / 0755-83303339
手机号码:13602692185
传 真:0755-83306662
电话:13928410354
电话:0755-83279097
电话:0755-230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