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深 圳裕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系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成立并在工商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领有深财执字第10177执业资格许可证书,专业从事工商注册、审 计、验资报告、财务管理、税务咨询等专业的服务机构。深圳裕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十年成功代办经验,公司本着专业  诚信 优质   操守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服务!联系电话;13602692185 0755-83309923
企业装修厂房,购买了一批电缆和一台中央空调。同时取得购入电缆及空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 | 作者:裕达会计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5-10-19 | 2904 次浏览 | 分享到:
答: 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 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 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