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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通过铁路运输货物,取得的铁路运输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可以,发票上都有哪些项目可以抵扣呢?
来源: | 作者:裕达会计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5-10-19 | 2757 次浏览 | 分享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称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铁路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范围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