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今年4月,深圳市场监管局在全国首次发布以“服务电子商务市场”为重点的政策措施———《关于服务深圳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
《若干措施》),其中“没有办公场所也可以注册电子商务企业”等放宽电子商务准入条件的创新政策尤为引人注意。昨日,该局专门就这一类措施出台了具体实施
意见。
“托管”商务秘书企业须建联络人制
措施: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在符合条件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场所登记多家企业。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政策解读:“集中办公区域”是指在深圳市内设立的互联网产业集聚区、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产业特色工业园等内 (以下统称为“互联网产业园区”)的办公场所。“商务秘书企业”是指为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商务秘书服 务的企业。
其登记条件包括:一是仅限在互联网产业园区内申办;仅限从事包括提供公司地址,代理企业登记、代理记账、代理 年检申报、代理收递各类法律文件及代理申办其他各项法律手续等,客户接待,来电转接,安排会议及其他商务秘书服务;所使用场所的房屋法定功能不能为“住 宅”,以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商务秘书经营的企业登记后,要建立联络人制度,由联络人负责与入驻企业及企业监管部门的日常联系;建立入驻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对入驻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并及时报告入驻企业出现的异常及违法情况。
入驻企业的登记条件则为,从事的行业和项目仅限于电子商务,在深圳确实没有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无不良信用记录。
可用“网站管理”登记企业名称
措施: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使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或行业特征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
政策解读:企业可以使用“电子商务”、“网站管理”、“网站平台运营”、“数字物流”、“珠宝网络”等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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